标题: |
危房翻建 |
发表时间: |
2017-10-26 |
发表内容: |
石结构房屋想翻建,具体需要哪些要求,是否在规划线内。 |
回复状态: |
已回复 |
回复时间: |
2017-10-31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的耐心等待!您咨询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局已及时转安溪县住建局答复。据安溪县住建局反馈,您户住宅现状为二层混合结构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位于湖头镇溪美村,处于《湖头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总体规划(2011-2030)》中城镇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且处于湖头镇近期拟开发建设的范围内,不能进行翻建。如你户住宅确系危房,建议您及时向美溪村委会和湖头镇政府反映您住房的情况,由湖头镇政府及美溪村委会将你户纳入湖头镇美溪村拆迁安置小区内进行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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