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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城乡规划局:开启保护历史建筑新征程
发布时间: 2018-01-04 【字号:

湘潭从南朝开始建县,距今约1500多年,是湖湘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中国红色文化的摇篮,有“小南京”、“金湘潭”的美誉。一代领袖毛泽东、开国元勋彭德怀、著名将领黄公略、开国大将陈赓、谭政等都诞生于此;蜀汉名相蒋琬、晚清重臣曾国藩、文化名人齐白石等都在这里留下了足迹。湘潭文化底蕴深厚,历史遗存丰富。

  2011年,省人民政府依据市城乡规划局编制的《湘潭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1-2020)》,正式下文批复湘潭市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历史建筑。

  2017年,市人民政府就历史建筑保护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正式启动立法。《湘潭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于926日经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130日经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201831日实施。该条例依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和我市历史文化街区规划管理的实际情况,明确市城乡规划局作为市人民政府主管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保护的行政主管部门,以规划管理为着力点,将有效推动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开启了保护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新征程。(节选)(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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